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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公租房来了最低每月每平13元,1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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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创/深圳商报记者徐丽

福田公租房来啦!这次是面向福田区特困人员、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等人员,四个项目,套房源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现面向福田区特困人员、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等启动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按照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标准,本次提供房源套,位于坤宜福苑、湖润名苑、汇裕名都、春笋楼小区,建筑面积约33.29至87.78㎡。具体为:(一)坤宜福苑项目位于龙岗区凤凰大道33号,本次配租房源29套,其中建筑面积58㎡左右的两房一厅19套,建筑面积87㎡左右的三房两厅10套;(二)湖润名苑项目位于龙华区福城街道观光路桔塘社区,本次配租房源31套,其中建筑面积44.74至56.34㎡左右的一房一厅10套,建筑面积58.97至66.4㎡左右的两房一厅21套;(三)汇裕名都花园位于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村德政路,本次配租房源33套,其中建筑面积33.29至38.3㎡左右的单身公寓13套,建筑面积67.59至71.44㎡左右的两房一厅20套;(四)春笋楼项目位于罗湖区宝安北路号,本次配租房源7套,为建筑面积37.99至41.26㎡的单身公寓7套。

配租对象

经福田区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且年3月14日前(含当日)属于福田区户籍且已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提交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并登记为福田户籍的轮候申请人。

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申请条件:(一)申请人具有福田区户籍。(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享受廉租保障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三)申请人属于经民政部门按本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办法规定认定的低收入居民(包括特困人员、低保人员和低保边缘人员)且已经取得由民政部门出具的《深圳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深圳市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等证明文件。(四)申请人在年3月14日前(含当日)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登记为福田户籍,并已提交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

申请资料

1.《深圳市廉租住房申请登记表》;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含政策性住房信息查询结果单,由产权登记部门提供);3.《深圳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深圳市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本;5.申请人婚姻材料(结婚证/离婚材料);6.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受理回执(如有);7.特困人员、重点帮扶对象等相关佐证材料。以上材料需验原件收复印件,请申请人据实、完整填写相关申请表内容,并按要求申报。

受理时间及地址

受理时间:本次公租房配租采取集中受理模式,受理时间为:年3月22日至4月2日,受理期限内每个工作日均可办理。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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