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28日至8月9日,北京累计共出现9名新冠肺炎感染者,近4天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但疫情防控仍不能松懈。8月9日,北京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强冷链管理、药品销售管理相关举措。据介绍,农贸市场新从业人员等三类人员,需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在市场内从事经营等活动;全市药店需对购买治疗咳嗽、发热、咽干咽痛及抗感染等四类疫情防控药品者,执行实名登记制度。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唐云华也介绍,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督查和通报曝光力度,查找防控风险隐患,并督促各区和各市场主体落实整改。7月29日以来,共发出问题通报77次,涉及市场主体家。
农贸市场需每周对环境开展核酸检测
农贸市场、冷链食品等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内容。唐云华在发布会上介绍,北京将加大农贸市场核酸检测频次。
具体来看,农贸市场新从业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涉进口冷链食品卫生清洁人员,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在市场内从事经营等活动;农贸市场内其余从业人员,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在市场内从事经营等活动。
此外,农贸市场需每周对环境开展核酸检测,采样数量不少于20件。相关检测要求将随疫情形势变化动态调整。
据了解,围绕进口冷链食品口岸、物流、仓储、生产加工、经营等各环节,北京已累计出台防疫指引11项。7月29日以来,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七小场所”为重点,市场监管部门高频次开展疫情防控执法检查,检查市场主体15.17万家次,发现问题个,公示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单位家次。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加大督查和通报曝光力度,查找防控风险隐患。按照“四个不放过”(即问题未查清不放过,原因未分析透不放过,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未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要求督促各区和各市场主体落实整改。7月29日以来,共发出问题通报77次,涉及市场主体家。
下一步,北京将继续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监管。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第三方冷库将是监管重点单位。无检验检疫证明、无核酸检测报告、无消*证明、无“北京冷链”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将一律不采购、不使用、不运输、不贮存、不销售。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北京冷链”食品追溯平台自去年11月1日起正式运行,实现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追、去向可查”。目前,在各家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商超里,基本都已附上产品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