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孟凡霞马嫡)12月3日,兴业证券公告称,兴业证券于年12月3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申请文件的议案》。兴业证券表示,近期,证监会就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再融资法规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将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产生较大影响。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监管*策变化,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向证监会申请撤回上述申请。
据了解,原本兴业证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增强信息系统建设、合规风控等基础性投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此前,年1月12日兴业证券召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证监会于年5月23日受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兴业证券表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与持续发展产生不良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