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孟凡霞宋亦桐)3月18日,针对无锡锡商银行(以下简称“锡商银行”)筹建开业的最新情况,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集团”)相关人士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锡商银行筹建工作进展顺利,已在规定期限内递交开业申请,目前正严格按照相关行*许可要求推进各项工作。
据了解,年9月锡商银行获银保监会批复筹建,但在今年3月16日,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利达”)发布公告称,由于锡商银行筹建审批时间经历的周期较长,基于发展战略,决定终止参与发起设立锡商银行事宜。且该公司提到“截至目前,锡商银行尚未成立,公司也未实际出资。”除柯利达外,南京德乐科技有限公司也终止了参与锡商银行筹建工作。
同日晚间,锡商银行主发起人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股份”)发布《红豆股份关于锡商银行设立进展情况的公告》,披露了调整后锡商银行股份结构情况。调整后,锡商银行新增2家发起人股东,分别为江苏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及江苏利创新能源有限公司。调整后的锡商银行第三至第七大股东分别为兴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利创新能源有限公司、感知技术无锡有限公司,其分别认购无锡锡商银行总股本9.99%、9.99%、9.99%、9.99%、6.04%股份。不过,在这份最新公告中红豆股份并未披露锡商银行的具体开业时间。
就批复时间来看,年9月16日,银保监会同意在江苏省无锡市筹建锡商银行,同意红豆集团及其关联方红豆股份认购锡商银行总股本30%股份的发起人资格,其中红豆集团占25%,红豆股份占5%。根据此前监管文件,民营银行筹建工作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如未能按期完成筹建,应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银监会提交筹建延期报告。筹建延期不得超过一次,最长期限为3个月,逾期未提交开业申请,筹建批准文件失效。
筹备期满,股东方却出现变更,也引发了外界对锡商银行能否顺利开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