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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8/26 19:21:00

河南商报首席记者孙科

父母离婚,为争夺孩子抚养权闹上法庭,谁的意见更重要?未成年人看直播,花了万元打赏主播,钱能要回吗?

六一儿童节到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保法》)也要在6月1日正式施行,这部为未成年人保驾护航的《未保法》有何亮点?如何更好地守护未成年的健康?

规定:父母离婚,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应当尊重孩子意愿

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修订后的《未保法》条文从72条增至条,新增并完善了多项规定。其中,亮点之一就是新增了“充分听取孩子的意见”“尊重孩子真实意愿”的内容。如第四条将“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确定为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的基本原则。

还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应当尊重已满八周岁未成年子女的真实意愿,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依法处理。

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的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案例:抚养权如何判,法官现场拨通了孩子电话

因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年,王强(化名)与张丽(化名)选择了离婚,但由于孩子抚养权等问题一直没有协商好,俩人闹上了法庭。

一边是爸爸、一边是妈妈,孩子要判给谁?据审理此事的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法官李建丽介绍,他们考虑到当时孩子已经年满11周岁,于是在庭审现场拨通了孩子的电话手表。

李建丽说,她当时询问了孩子目前的抚养情况,又给孩子说了三种方案,“一是维持当时的抚养方式不变(周一至周五跟妈妈,周五爸爸接走,周一送回学校),二是跟随爸爸半年,跟随妈妈半年;三是跟随爸爸或妈妈其中一个人。”最终,孩子表示,自己更想和爸爸一起生活,但同时也称,妈妈对自己也很好,请求法官安抚一下妈妈。

法官在庭审现场给孩子打电话征求意见(庭审记录)

经过征求意见,孩子判给了爸爸(王强),张丽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元,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为止。

法官看法:

李建丽表示,没有直接抚养权并不等于失去孩子。本案中,母女的关系、法律关系没有改变,而且如果以后发生其他情况,关于抚养权问题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此次修订后的《未保法》,明确了要“尊重孩子真实意愿”,法官也会慎重、辅助未成年人表达自己真实的意愿,听到孩子真实的声音。

规定:应针对未成年人建立时间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空间逐渐成为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二空间”,这次新修订的《未保法》就将网络保护单设一章。

针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问题,新修订的《未保法》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在应对网络欺凌方面,新修订的《未保法》规定,遭受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网络欺凌行为,防止信息扩散。

案例:未成年人看直播打赏万元,法院支持返还

早在几年前,《河南商报》就报道了我省许昌禹州13岁男孩小光(化名),迷上了“*步舞”,打赏网络主播花掉2万多元的事情。当时,小光的父亲患有肝腹水,这2万多元是其父亲的买药钱。

此事经过媒体的报道和相关各方的努力,相关网络平台返还了这笔打赏费用。

今年3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多起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就提到,刘某生于年,初中辍学。年10月23日至年1月5日,刘某使用父母用于生意资金流转的银行卡,多次向某科技公司账户转账用于打赏直播平台主播,打赏金额高达近万元。

该案经过人民法院多次辨法析理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庭外和解,该公司自愿返还近万元打赏款项。

法官看法: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一法官提醒,一旦在发现未成年人进行大额打赏等行为时,应注意第一时间联系平台退款,同时,要注意及时收集并保存相关APP截屏、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以免发生不能举证系未成年人所为的情况,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

该法官表示,网络公司也要注重对未成年人直播打赏、沉迷游戏等不良网络行为出台限制措施,强化互联网用户人脸识别、指纹登陆、身份信息等身份确认及实名认证,使“青少年模式”真正发挥效果,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网络环境。

规定:强化学校“防线”,向性侵和欺凌说不

针对未成年人性侵害及性骚扰案件,新修订的《未保法》明确,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幼儿园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此外,新修订《未保法》还要求,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

在防治校园欺凌问题上,新修订《未保法》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案例:在宿舍殴打、侮辱同学,两女生被判刑

吕某(女)、赵某(女)、张某(女)是郑州金水区某校几名学生,但因为吕某和张某发生了矛盾,某年9月7日,吕某、赵某伙同其他人在学校宿舍内对张某实施殴打、侮辱。

在场的多名女生还对张某围观取笑,使用手机对上述的行为拍照、录像,并将视频发送给他人。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吕某、赵某犯罪时均未满十八周岁,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被告人吕某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对二人依法减轻处罚。

最终,吕某犯强制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赵某犯强制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法官看法:

对此,金水法院法官表示,近年来,校园欺凌、校园暴力事件频发,涉及地域之广,覆盖省份之多,备受各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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