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家长举报西安莲湖佳成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使用没有经过消防验收的厂房,安排学生上课,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仍继续使用未经验收的场地。对此,莲湖区住建局表示将约谈机构负责人。
家长:学校场地未通过消防验收且违规招生
家长反映,位于莲湖区红光路58号的西安佳成教育使用的场地是废旧厂房,场地未通过消防验收,学生每天在此上课,存在安全隐患。另外,家长称学校还违规招收初高中应届生,收取高额培训费用,存在违规招生和乱收费问题。
据西安佳成教育
11月28日上午,华商报记者前往西安佳成教育旗舰校区,当天上午,这里正在举行陕西省届美术类统考方向预测大会,大会在学校的报告厅举行,来的学生很多,不少是在其他机构培训的艺考生,一位老师介绍,活动主要针对今年参加艺考的学生。
住建局:将就消防问题约谈负责人
据反映,举行活动的报告厅日前才因未通过消防验收被责令改正,华商报记者看到了年11月18日西安市莲湖区住建局下发的《建设工程消防管理责令改正通知书》,通知书内明确佳成教育培训中心报告厅项目,存在未通过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立即改正。
11月18日下达的责令改正通知书,但11月28日,学校还在继续使用报告厅。华商报记者联系了西安市莲湖区住建局消防科,负责人表示,他们11月18日的确前往调查,学校北侧一至六层教学楼年消防验收合格,此次发整改通知的是其南侧的报告厅。
“报告厅所在地是厂房改建的,首先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在转变土地性质前,无法通过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负责人表示,他们去现场检查时,校方当着检查人员的面说报告厅不使用,上课是在教学楼内,检查时报告厅也确实没有使用,他们要求机构在验收合格前不得使用报告厅。从执法记录仪拍摄的资料看,报告厅内只是陈列了一些画具,并未有人在内上课。
对于学校仍在使用没有通过消防验收的报告厅,莲湖区住建局消防科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约谈机构负责人,查实后将对机构进行行*处罚,如果拒不改正,将提请法院对报告厅进行查封。
校方:场地没有通过消防验收同意接受处罚
随后,华商报记者联系了佳成教育负责人侯女士。对于反映的违规招生问题,她表示,应该是8月份暑假期间的事,当时是一名招生人员的个人行为,他们已经将其辞退,也对收取的费用逐一清退,并且将情况向相关部门报告,目前事情已经处理完毕。他们学校本身业务只有对参加美术统考的考生进行考前集中培训,被反映的问题是暑假招生的问题。
至于学校场地没有通过消防验收,侯女士表示,11月28日的确举行了活动,不合规,她29日下午前往莲湖区住建局说明了情况,同意接受处罚,后期报告厅将不再使用。这处场地是他们租用陕西红光钢铁物流有限公司的厂房,学校只是承租方,具体事宜需要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华商报记者李婧
来源:华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