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刘卓澜王思琦)8月23日,北京市商务局发布关于申报年促进生活服务业发展项目的通知显示,北京对基本便民商业网点项目、新建智能快件箱、新建直营连锁餐厅和中央厨房(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智慧商店打造、连锁超市新建直营门店、新建或改造配送中心和开展农超对接建设等多方面给予支持。
其中,北京市要求生鲜超市、便利店(社区超市)、药店、超市项目申报单位年营业收入应在万元以上;早餐及餐饮项目申报单位年营业收入应在万元以上。同时,北京市要求新建基本便民商业网点、促进餐饮业发展、促进连锁超市发展项目的申报主体,应在本市行*区域内至少已有5家(连锁药店为10家)直营门店或设施在年12月31日之前登记注册,且截至申报之日正常经营,新建基本便民商业网点和新建餐厅项目申报主体应符合增量发展要求,即年1月1日起到申报日期止,新建门店数量应大于(不含等于)闭店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