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刚刚消息称,今(28日)早被拘捕的乱港分子、香港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被控3项“披露受调查人身份罪”,案件今日下午首次提审,法官将案件押后至明年3月9日再审,林卓廷获准以港元保释,期间不得离港。
据香港商报网报道,林卓廷因涉嫌向公众或部分公众披露元朗“7·21事件”受调查人士身份的资料,今早被香港廉政公署人员上门拘捕,被控3项“披露受调查人身份罪”,其后获释。
林卓廷(左)在寓所被拘捕。图自“东网”
报道称,案件今日下午在东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控方申请被告毋须答辩获准,案件押后至明年3月9日下午再审,以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见。林卓廷获准以港元保释,期间不得离港,须居住于报称地址。
43岁林卓廷,被控于年12月30日、年1月21日及7月16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向公众或部分公众披露一项调查中一名受调查人游乃强的身份。
林卓廷上午抵达廉政公署总部。图自“东网”
此前,林卓廷涉嫌去年7月21日“元朗暴动案”,被控暴动罪,案件排期至明年1月5日下午3点半在湾仔区域法院再审。控方提出修订林卓廷保释条件也获批,林卓廷不得离港,须交出旅游证件。
来源:环球网如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