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副市长林陵三遭弹劾 林佳龙力挺下属
中国台湾2月5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前交通部长、现任台中市副市长林陵三5日遭台湾监察部门弹劾。导致林陵三遭到弹劾的原因是其在交通部长任上时卷入了与工程承建公司之间的仲裁案件。 台湾监察院今天就机场捷运BOT仲裁案,通过监委林雅锋、仉桂美和刘德勋提案,弹劾台中市副市长林陵三和前高速铁路工程局局长何煖轩。 林陵三因公务在身,下午由台中市局长卓冠廷召开说明会代替宣读声明稿。声明稿指出,有关长生机场捷运兴建工程案,他已多次表达清白,司法早已还他公道,监察院做出的决定,他表示尊重,静待公惩会的决定。日后公惩会所进行的调查,他会亲自出席说明,捍卫*务官*策裁量的权限。 卓冠廷表示,林陵三担任台中市副市长前,已向台中市长林佳龙精确表达长生案的来龙去脉,市长对此已有全盘了解,林陵三仍然是台中市副市长,并没有离职、去职的问题。 此外,林佳龙也发表声明稿表示,有关长生机场捷运兴建工程案并非,台湾检方早在2010年9月就以事证不足为由,将林陵三的侦办案签结。 对于监察院的弹劾决定,林佳龙表示尊重,之后全案将移送公惩会,等公惩会决定是否惩戒后,再表示意见。林佳龙在声明稿中表示,林陵三担任副市长之前,已说明长生案的原委,因为司法单位查无不法,已对他做出签结的决定;对于监察院弹劾,市府不予评论。 据报道,桃园机场捷运兴建工程案是在1998年由长生国际开发公司得标,以BOT方式兴建并开发机场捷运,后来因资金筹措困难无法履约,经交通部2002年间与长生公司解除契约,并没收履约保证金10亿元(新台币,下同),长生公司不服提起仲裁。经仲裁协会2005年做出的仲裁结果,加计利息及仲裁费用,交通部应返还长生公司新9.78亿元。 之后,交通部高铁局将仲裁案签给时任交通部长林陵三,交通部法规委员会虽然建议撤销仲裁,改走司法诉讼途径,但当时林陵三基于不耽搁机场捷运工程进度,且考量仲裁已是准司法行为,决定尊重仲裁结果退还长生公司履约保证金。(中国台湾 朱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