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报/中国商网(记者李孟)医药代表是代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从事药品信息传递、沟通、反馈的专业人员,但一直以来,医药代表总是与“回扣”“商业贿赂”等词汇联系起来,被认为是药品销售人员。《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实施,对医药代表的工作内容进行规范,让医药代表这一职业回归本位。
“一说我是医药代表,大家都会认为我在做药品销售,这其实也不算是误解,因为医药代表的职责就是推广药品。”焦权(化名)是某知名药企的医药代表,他告诉中国商报记者,从业八年,医药代表的工作重心也在发生变化。
“医药代表主要是做药品的学术推广,但具体怎么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方式。”焦权告诉中国商报记者,为了更好地推广药物,部医院各个科室之间,医院和医生输送利益,如请客送礼、给医生回扣和红包等手段,鼓励临床医生选择该药企生产的药品,这一模式被称为“带金销售”。
事实上早在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就明确提出,禁止医药代表承担药品销售任务,禁止向医药代表或相关企业人员提供医生个人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
但是在“带金销售”的模式下,药价被推高,患者经济负担增加,医药代表的工作也开始受到诟病。焦权所在的药企也曾陷入“商业贿赂”的丑闻。在这一背景下,焦权所在的公司开始对医药代表工作进行规范调整,弱化药品销量与医药代表绩效的联系,规范医药代表的学术推广行为,但医药代表的工作与药品销售仍不能完全分割。
随着药品“两票制”的全面铺开和全国第三次集中带量采购的推行,药品价格水分逐渐被挤压。“医院科室明确表示不欢迎医药代表进入,‘带金销售’也少了许多。”焦权告诉中国商报记者,一方面,带量采购压缩了药品利润空间,药企不再需要庞大的医药代表团队进行推广,对医药代表的需求减少;另一方面,医药代表的管理也日趋严格,医药代表进行学术推广活动还需备案。
如今,前述方案更是明确了医药代表的主要工作任务:拟订医药产品推广计划和方案;向医务人员传递医药产品相关信息;协助医务人员合理使用企业医药产品;收集、反馈药医院需求信息……办法同时规定医药代表不能承担药品销售任务。曾经备受争议的医药代表将卸下药品销售的任务,回归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