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月
海口市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
发出关于整治高立柱广告牌的公告
决定对17座到期广告牌进行拆除
据介绍,为切实减少城市公共资源占用,净化城市空间,改善城市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品质,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年海口市高立柱及天桥广告牌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府办〔〕号),海口市决定深入开展高立柱广告牌整治工作。以下17座高立柱广告牌审批期限已届满,请相关权属单位自行拆除,未自行拆除的,海口市城管执法局将依法强制拆除。
17座高立柱广告牌统计↓↓
此前报道↓
海口海秀东路巨型广告牌被拆
1月19日14时许海口海秀东路与蓝天路交叉路口彩虹天桥旁的巨型广告牌周围围满了施工车辆。商报记者在现场看到,矗立在海秀东路与蓝天路交口处20多年的巨型广告牌正在拆除。
原来,因设置高立柱广告屏的经营期限届满未重新取得经营权,该广告牌违反了《海口市城市容貌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海口龙华区城管对这块有着25年历史的巨型广告牌依法进行拆除。
据现场城管队员介绍,拆除从18日23时开始,在拆除了广告牌部分外部设施后,19日上午,城管队员发现原来的两台起重机无法拆掉这个“大家伙”,于是决定增加一台重型起重机,14时许,负责支援的起重机到位,3台起重机同时开始工作。当天15时40分许,广告牌的顶部已被顺利拆除。
“广告牌占用道路,造成交通情况复杂,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一位在附近酒店工作了4年的保安对拆除广告牌表示赞同,他希望广告牌拆除后,有关部门能够把拆除区域利用起来,方便市民出行。
据龙华区城管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广告屏经营期限届满未重新取得经营权,违反了《海口市城市容貌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将依法予以拆除,目前拆除工作已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