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记者高鹏
7月28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在郑州召开,会议听取了关于《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此次提请审议,修订草案有以下几点变化。
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吕宏跃介绍,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应当认真研究总结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验,规范相关文明行为。
《条例(草案)》规定:公民在咳嗽、打喷嚏时遮挡口鼻,感冒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患者自觉佩戴口罩。同时,患有传染性疾病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依法配合相关检验、隔离、治疗等。
公众应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不非法食用、卖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此外,还新增了倡导分餐进食,使用公勺、公筷等内容。
吕宏跃介绍,《条例(草案)》对维护公共秩序、安全出行、使用网络等方面的文明行为作进一步规范。
在维护公共秩序方面,增加了在公共场所应当穿着得体、不说粗言秽语,观看比赛时文明喝彩助威、离开时随身带走垃圾等内容。
在文明出行方面,完善了规范行使、文明礼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不食用有刺激性气味食品和爱护共享交通工具设施设备等内容。
在文明使用网络方面,增加了不得利用换脸、变声等新技术侮辱、诽谤他人的规定,完善了远离不良网站,维护网络安全和秩序的内容。
高空抛物近年来一直受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