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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陕西省卫健委在全省确定了家医疗机构作为“应急助产机构”,用于应急承接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普通孕产妇产检和住院分娩工作。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妇幼保健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确定家医疗机构作为“应急助产机构”,用于应急承接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普通孕产妇产检和住院分娩工作,保障妇女儿童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
陕西省确定的家应急助产机构中,省级4家,分医院、医院、医院、医院。
西安市共13家,分别为:医院、医院、医院、医院、西医院、医院、医院、临潼区妇幼保健院、医院、高陵区妇幼保健院、鄠邑区妇幼保健院、蓝田县妇幼保健院、周至县妇幼保健院。来源:华商网-华商报华商报记者李琳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