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首席记者陈朋冲
10月12日,来自河南省委改革办的消息,近日,河南省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聚焦制约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赋予县(市)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力争到年,10个县(市)进入全国百强县(市)行列,10个县(市)地区生产总值超亿元,10个县(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50亿元。
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此次放权赋能按照“能放尽放”的原则推动行*审批权限下放,进一步扩大县(市)经济社会发展自主权,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实施层级且基层有实际需求的权限,原则上交由县(市)实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设区的市行使的权限,但允许通过委托、授权等方式下放的,原则上也交由县(市)实施。
《意见》中,就深化开发区体制改革进行了详细规定。比如提到,改革调整完善开发区体系。根据国家标准和*策,将现有各类园区分为国家级开发区和省级开发区两个层级。明确省级开发区准入标准,支持现有的省级开发区申报国家级开发区,形成布局合理、错位发展、功能协调的发展格局。
同时,《意见》还提到,调整优化县(市)*府与开发区管委会的关系,强化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主职主业,强化属地*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新设开发区不再赋予社会管理职能,原有开发区要逐步剥离社会管理职能。逐步推行“管委会+公司”管理模式,实行“扁平化”“大部门制”管理。
《意见》还明确,从年财*年度起,将财*直管县的实施范围扩大至全部县(市)。围绕支持县域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发展等,建立完善配套激励*策。发挥*府投资基金作用,建立省市县协同联动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县域优势企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支持县域产业集群培育、主导产业壮大和产业能级提升。
省委改革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意见》的印发,旨在以放权赋能改革增强活力,以开发区改革强化支撑,以财税体制改革增添动力,以创新要素配置机制加强保障,充分激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推动县域经济“成高原”。
赋予县(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部分)
编辑吕瑞天刘梦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