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1月26日,吉林市市民李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吉林市)反映,年,李先生的妻弟王先生在吉林市有个平房运迁,动迁前有房产证,回迁分配房子地址在吉林市昌邑区九台街。现在想卖房子,但是一查房子没有产权证卖不了,在吉林市房地产管理局房子没有备案,李先生称咨询吉林市住建局说是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不了。
李先生:“这个房子是我妻弟王洪君的,年平房动迁,王洪君缴纳了一万多元的扩大面积费分配到现在这个住房。王洪君是一名退伍*人,早年就离婚了,有一个女儿离婚时跟着妈妈生活,一直没有联系,现在王洪君病重,想把房子卖了,用来治病,可是没想到一查这房子却没有初始登记,产权单位是银义房地产公司,年营业执照就被吊销了,我的妻子也就是王洪君的姐姐也得了癌证,实在是困难,希望相关部门帮忙解决。”
年10月28日,王洪君委托李先生向相关部门提交诉求,回复相关部门协助寻找产权单位。
年11月26日,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联系到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徐岩,徐岩表示:他来反映过,并且已经给他解释很多次,这个房子没做初始登记,产权不清没法出售,目前找不到产权单位,没有确权,就没法在法律上去确定这个东西是谁的。
“他要是公房,得向产权单位购买,谁的产权谁出售,谁的产权谁管理,公产房承租人转让原则上得经过产权方同意,是产权单位向房管部门进行备案,房管部门不能强制产权单位进行备案,是申请制。我们还帮助王洪君查找过产权单位,该家公司已于年被吊销营业执照,联系了最初的代管公司,也没有找到相关线索,这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现在的物权法规定的很明确,现在谁办都是违法的。我们做为一个部门只能提建议,由市*府研究解决办法。这类问题涉及到民生、涉及到老百姓,咱们得做,大家得进行研判,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如何合理合法的解决这个问题。”
11月29日,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联系到吉林市信访局,工作人员表示:“信访部门属于综合协调机构,不是解决事情的部门,群众诉求到我们这分流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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